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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有料#大学生创业避雷小tip——保护好个人信息,不侵害他人权益

上城检察 2024-03-18


“我现在就是后悔,非常后悔,我就不该抱着侥幸心理贪图小利的”,看守所里,面对检察官,小孙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小孙毕业于某大学网络技术专业,毕业后,他在网上开了一间工作室,月入6000余元,主要提供网络技术服务,例如数据搬迁、网络环境搭建等工作。虽然生意一般,但也能维持生活。

图片来源于网络

2021年年初,一个客户联系他,表示有个长期合作想跟他聊,但是需要下载一个私密聊天软件来谈具体细节。小孙起初并不想下载,但自己不想错过这单生意,最后实在拗不过对方,便按要求下载了软件。客户这才说出具体要求,需要小孙提供替换该应用程序的LOGO、信息图片、信息上传、打包成可执行文件等技术帮助。小孙定睛一看,客户让其打包的图片都是一些暴露的美女图片,上面还有一些诸如“成人社交”等字眼,小孙隐隐觉得这件事情不太对。随后,对方把源代码等程序发了过来,小孙试着模拟运行后,发现了这个软件的“秘密”——该软件只有窃取他人手机通讯录等个人信息这个功能。那一刻,小孙意识到对方让其打包的软件就是想要获取他人通讯录,并且以此来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但当对方提出200元一次时,他还是接了这单生意。

尽管小孙心有余悸,但他不断地安慰自己,自己只是负责技术,第一没有传播软件,第二也没有直接用软件去犯罪,有什么事情也不会跟自己有关系,因此并不拒绝对方的单子,期间共提供了6次相关技术服务。直到警察找上门,小孙知道再也不能自欺欺人了。


经查,小孙帮助替换的软件致使多名被害人的通讯录被非法获取,被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条目高达5万多条。有的被害人的手机通讯录被窃取后,接到各种骚扰电话和短信,有的被害人被电话轰炸,还有被害人甚至因此被敲诈勒索,干扰了公民正常工作生活,严重侵犯了公民隐私和信息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被告人小孙违法国家有关规定,伙同他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2年7月,小孙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上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22年年底,小孙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上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


同期,上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及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当事人小孙承担相应公益赔偿金,并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小孙同意履行上述诉讼请求内容。目前,协议内容已全部履行完毕。



夏日炎炎,新一轮的毕业季即将来临,这也是高校毕业生进入就业创业的关键时期。一直以来,国家鼓励和倡导积极创业、自主创业,因此我们也应该合法创业、守法经营。随着电信网络犯罪愈发猖獗,滋生了一系列黑灰产业,切勿像本案中的小孙一样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否则,等来的将是刑法的严厉制裁。


在日常生活,我们也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不注册来源不明的网站,不扫来历不明的二维码,不随意点击短信和邮件中的链接,不下载使用非正规平台提供的应用程序,不同软件不用同一组账号密码,不在社交软件上泄露过多个人信息,淘汰的电子产品应彻底销毁所储存的信息,有个人信息的纸张处理时要抹掉隐私信息,慎用公共场所免费WiFi。


最后,祝愿毕业生们

前程似锦、不负韶华!

注:以上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供稿:李睿哲

编辑:朱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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